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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可否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交通事故對造當事人之談話筆錄?

交通事故調查筆錄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之範疇,故不予提供申請或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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