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期:113-12-20

打擊人口販運 尊重人權

請大家一起捍衛人權、維護尊嚴,讓每個人都能自由自在的生活。

如果您知道某些人正遭受暴力、脅脅、恐嚇、詐欺,不管債務約束或其他強制方法被迫成為性剝削、勞力剝削或器官摘除的受害者,請馬上撥打通報專線110、1955。

打擊人口販運 尊重人權

一、你知道什麼叫做人口販運嗎?

人口販運

人口販運1

人口販運2

人口販運3

 

二、如何識別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

(一)為未滿18歲之人。

(二)身體有遭受暴力或被虐待之跡象者。

(三)身分證件或旅行文件被扣留者。

(四)被限制自由,無法任意離開或出入均有他人陪同者。

(五)無法任意與他人通訊者。

(六)接受司法警察人員詢問之證詞顯係被人教導者。

(七)薪資或性交易所得遭到不當剋扣者。

(八)其他有可能遭受人口販運之跡象。


 

三、人口販運通報:

遭遇或發現疑似人口販運事件,請撥打110專線報案,由司法警察機關協助。
 

四、政策法規(處罰規定):

(一)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1條至第42條)。

(二)刑法(第231條、第231條之1、第233條、第277條、第278條、第296條、第296條之1、第297條、第302條及第304條)。

(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3條至第25條、第26條、第31條)。

(四)勞動基準法(第5條、第75條)。

(五)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第79條)。

(六)護照條例(第23條至第25條)。

 

五、資源連結

(一)國內從事人口販運防制相關團體與單位

1、婦女救援基金會

2、勵馨基金會

(二)其它司法警察機關

1、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2、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3、法務部調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