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0406城警協助火場受困民眾脫困。
本縣警察局警員鍾楷博、林主宜等2員擔服110年4月4日6時至8時巡邏勤務,於6時18分許,接獲通報富康一村○巷○號發生火警,即迅速趕往現場,經詢問屋主得知2樓尚有4位居民尚未脫困,遂緊急向附近住戶借用鋁梯,利用鋁梯爬上遮雨棚協助受困人員順利脫困,並於現場周遭路口管制人員進出,待消防隊到場將火勢撲滅,避免人員傷亡。(金城分局)
二、1100409女子欲跳湖輕生,湖警及時阻止憾事發生。
本縣警察局警員洪輝雄、謝旻臻等2員擔服4月9日22時至24時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居住於塔后蔡姓女子欲輕生,員警獲報即馳赴其住所,惟按鈴敲門均無人應門,且未見蔡女車輛,因耽心渠投海(湖)輕生,便轉往新湖漁港海域及太湖周邊巡視,幸於太湖湖畔發現蔡女,見其情緒失控不斷哭泣,女警謝旻臻即主動上前予以擁抱安撫,並耐心傾聽其訴苦,待其情緒穩定後再將蔡女帶返駐地照護,並連絡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社工到場協助開導,待其情緒恢復平穩,將其護送其返家。(金湖分局)
三、1100413城警主動為民服務,協助民眾尋回遺失行李。
本縣警察局警員陳坤德、盧增中等2員,擔服110年4月13日12時至14時巡邏勤務,巡經浯江北堤路段,見沈姓民眾於路邊神情慌張,遂停車詢問其是否需要協助,沈民稱其由臺灣搭郵輪到金門包租計程車遊玩,途中請司機在南門天后宮停車稍候幾分鐘,以便下車拜拜,拜拜結束後發現計程車司機已離去,且沈民之行李及手機皆放置於該車上。陳等2員見狀後立即於浯江北堤路及民族路一帶協助尋找失聯的計程車司機,並成功與計程車司機聯繫,將其載送與計程車司機會合。(金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