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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
標題 函轉行政院修正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對象之一為支(兼)領月退休金在2萬8,000元以下者(兼領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月退休金為計算基準),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主題  
創作者  
出版者  
製作日期 2023-07-04 
資料類型  
識別資料  
簡述  
貢獻者  
資料格式  
關連  
來源  
語言 中文 
涵蓋範圍 2022-07-04-2024-07-04 
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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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分類代碼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