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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6-12-28

一、 離開車子就應上鎖,雖「只是離開一下」也不例外。

二、 可在汽車內部(含引擎箱、行李箱)隱密處加裝電門控制暗鎖。

三、 鑰匙應隨身攜帶。鑰匙圈上勿加掛姓名、地址條,避免在遺失後,指引竊賊光臨。

四、 遇有代客停車的服務時,切勿將整車鑰匙交付。

五、 停車時,應將車停在光亮、人車來往較頻繁的收費停車場最為安全。

六、 貴重物品或包裹、行李等,應放置於後行李箱或置於隱閉處(如座位下)。

七、 路邊停車時,應時常變換停車位置,清除車身的灰塵。

八、 考慮加裝防盜設備,如自動斷電系統、斷油系統、聲光警報器、排檔鎖、方向盤鎖、離合器鎖、四輪鎖死系統或外加輪圈絞鏈等等,若可能的話,最好多裝幾套。

九、 汽車音響以能容易裝卸者為佳,離開時,應音響置於將隱密處或攜回家中保管。

十、 為防範竊賊利用拖吊方式竊車,可以利用四輪鎖死系統或外加輪圈絞鏈,使車在非正常狀況下無法移動。

十一、 車停妥後,務必檢視車窗是否已緊閉,車門是否均已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