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為強化員警執法品質,落實依法行政,並協助所屬各單位員警決法律疑義,聘任律師李沃實擔任本局112年法律諮詢顧問。
李律師畢業於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並獲得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及輔仁大學法律學博士,渠曾任本局保安警察隊隊長、交通警察隊隊長,並為教育部定大學助理教授及台北律師公會會員,目前為本縣博實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及博實地政士事務所所長。另李律師法界實務經驗豐富及曾任職警察官多年,冀能借助其完整學經歷,提供員警優質法律諮詢與協助,達到保障員警權益,健全員警執法後盾,鼓勵員警勇於執法之效。
本局於112年3月3日上午11時,由局長盧廷彰率同副局長邱幼媚、主任秘書曾有慶及督察長黃維章在局長會客室頒發法律諮詢顧問聘書及紀念品予李律師。另本局法律諮詢顧問雖為無給職,但李律師表示很樂意擔任本局之法律諮詢顧問,祈能為金門縣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等工作貢獻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