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分享、字級大小、列印、注音符號、回上一頁及搜尋不支援No JavaScript
搜尋
進階搜尋
機關介紹
歷史沿革
大事紀要
局長介紹
副局長介紹
主任秘書介紹
督察長介紹
業務職掌
組織架構圖
單位願景
單位聯絡資訊
警光會館
歷任局長
政府資訊公開
地方自治法規
行政規則
施政計畫及業務統計
預算及決算書
統計資訊專區
會計月報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作業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件公開揭露專區
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專區
公告資訊
焦點新聞
公告欄
政令宣導
徵才
招標資訊
防空疏散避難專區
環島監視錄影系統數量
測速執法點設置位置
刑事案件概況分析
交通事故概況分析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公示送達、公告招領專區
風險管理(含內部控制)
便民服務
業務申辦事項
資料查詢服務
法規查詢
局長信箱
重大災害通報專區
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業務專區
犯罪預防宣導
交通安全宣導
道安專區
少年婦幼專區
防制人口販運
保防宣導專區
民防專區
相關連結
政府機關相關連結
其他相關連結
收件者Email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局長信箱
雙語詞彙
English
訊息
資安及隱私權宣告
無障礙聲明
著作權聲明
:::
金門縣警察局
金門縣警察局
收件者Email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局長信箱
雙語詞彙
English
字級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search
分享、字級大小、列印、注音符號、回上一頁及搜尋不支援No JavaScript
搜尋
進階搜尋
機關介紹
歷史沿革
大事紀要
局長介紹
副局長介紹
主任秘書介紹
督察長介紹
業務職掌
組織架構圖
單位願景
單位聯絡資訊
警光會館
歷任局長
政府資訊公開
地方自治法規
行政規則
施政計畫及業務統計
預算及決算書
統計資訊專區
會計月報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作業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件公開揭露專區
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專區
公告資訊
焦點新聞
公告欄
政令宣導
徵才
招標資訊
防空疏散避難專區
環島監視錄影系統數量
測速執法點設置位置
刑事案件概況分析
交通事故概況分析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公示送達、公告招領專區
風險管理(含內部控制)
便民服務
業務申辦事項
資料查詢服務
法規查詢
局長信箱
重大災害通報專區
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業務專區
犯罪預防宣導
交通安全宣導
道安專區
少年婦幼專區
防制人口販運
保防宣導專區
民防專區
相關連結
政府機關相關連結
其他相關連結
分享
分享到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google+(另開新視窗)
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email(另開新視窗)
:::
首頁
業務專區
少年婦幼專區
兒童保護
緊急應變篇
緊急應變篇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MataData
注音符號
日期:114-03-06
1.萬一不幸被綁架,應該怎麼辦?
心理建設最重要
保持冷靜與警覺,切記求生的信念與逃脫的準備。
以美好的具體期待減少身心痛苦。
主動技巧地與綁匪溝通,爭取存活的時機與空間。
儘量進食與活動,維持良好體能狀況。
激發提醒綁匪:人質是個『人』;以避免傷害。
求生守則不可少
如對方持有利器,先設法安撫攀談,讓他放下武器。
衡量是否有能力逃跑,再運用隨身攜帶物品自衛。
若無充分把握,勿以言語或動作刺激綁匪,致遭不測。
如週遭有人,可乘機呼救引人注意,伺機逃脫。
保持冷靜才不致處於劣勢。
應佯裝不懂綁匪交談所使用的方言。
伺機留下求救訊號,如:眼神、手勢、私人物品、字條等。
一旦『羊入虎口』,應凡事順從,採低姿態,以降低綁匪戒心。
可適當告知綁匪家長姓名、電話、地址等,惟對於經濟狀況,應飾詞搪塞。
等待時機,設法潛逃,並立即以電話向家人、親友或治安機關求助。
熟記綁匪容貌、口音、交通工具及週遭環境等特徵(含:特殊聲音、味道)。
反覆回憶事件經過之連貫性及細節,俾於獲救後提供警方參考。
2.目睹或知悉他人可能被綁架,應該怎麼辦?
熱心公益、勇於助人的表現將可有效遏止綁架案件。遇有下列狀況,請立即報警:
陌生人在住家附近徘徊,目的不明、形跡可疑時。
行經大型停車場、學校週遭、荒僻路徑等綁架案件易發生地點,遇有可疑狀況時。
見有他人被偷窺、監視或跟蹤時。
見有路人相互拉扯、推拉上車時。
聽聞他人緊急呼救聲響,無法即時協助處理時。
見有他人遭受挾持,失去行動、言語自由時。
知悉他人被綁架,應與其家屬站在同一陣線。為保障人質平安歸來,請確遵以下原則:
一般原則:
嚴守祕密
充分尊重並配合人質家屬期望
任何舉動均應優先考量人質生命安全
個別原則:
路人:儘速報警,俾使警方加強重點偵防措施,防杜再犯。
親友鄰居:維持正常生活作息,避免過度關心、談論,干擾案情。
學校:成立緊急事件處理小組,並約束教師、學生遵守一般原則。
工作場所(機關、公司、行號):維持正常運作,並約束員工遵守一般原則。
傳播媒體:秉持個人良心與工作道德,切實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