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勤區勤區查察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二、戶警聯繫之配合執行事項。
三、受(處)理失蹤人口查協事項。
四、戶役政及國民身分證相片影像資料。
五、社區治安、社區警政事項。
六、勤區查察業務:警勤區規劃、績優警勤區遴選。
七、協助辦理「社會救助通報」專案工作。
八、民防組訓編組訓練運用及福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