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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4-03-14

一、基層廳舍整建規劃。
二、裝備檢查之籌劃與整備業務 。
三、汽、機車維護管理、監理暨保險。
四、車輛油料核銷控管、調派及司機管理。
五、廳舍土地撥用與租賃、不動產登記、管理、宿舍清查管理。
六、武器、彈藥、安全裝備管理。
七、本局各項設備採購。
八、無線電修護與管理。
九、設備及員警配件制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