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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6-08-01

一、交通指揮疏導管制(各大型活動規劃交通管制、公告禁止路線及針對交通主要道路執行交通疏導)。

二、交通違規稽查取締(針對交通違規舉發並以督促駕駛人遵守,減低駕駛人違規因而肇事)。

三、交通事故處理(以確保當事人民事、刑事、行政權益,以提供刑事訴訟及民事賠償等程序資料)。

四、計程車駕駛人管理(辦理計程車車考證、審驗及計程車申訴、違規情形)。

五、交通安全維護宣導與執行(包含交通法令宣導推動、以教育民眾遵守交通法令、確保交通訴順暢、駕駛人行的權益與安全)。

 

交通違規檢舉信箱traffic@mail.kp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