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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駕駛執業登記測驗暨講習 12日前報名
  • 發布單位:金門縣警察局

縣警局將於下(3)月1日起辦理本縣109年度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考試測驗暨執業前講習,有意參加者可於截止日(12日)前,攜帶身分證正本、職業駕駛人駕駛執照、最近3個月內所拍攝脫帽未戴有色眼鏡正面半身二吋相片2張、印章等至縣警局交通警察隊(金寧鄉頂林路317號),並繳交測驗費用新臺幣300元,始完成報名程序。
 縣警局參酌金門地區特性及歷年報名情形,本縣109年度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考試測驗暨執業前講習,仍循例規劃分4梯次(每季辦理1次)舉辦,請金門地區有意願報名民眾,務必於報名時間(每年3、6、9、12月1-12日每日8時至17時,不含例假日)截止前,攜帶相關證件至交通警察隊,並繳交測驗費用,完成報名程序。
 本(109)年度報名起迄及測驗日期公告如下:(一)報名起迄日期:第1梯次:109年3月1日起至109年3月12日止。第2梯次:109年6月1日起至109年6月12日止。第3梯次:109年9月1日起至109年9月12日止。第4梯次:109年12月1日起至109年12月12日止。(二)測驗日期:第1梯次:109年3月15日。第2梯次:109年6月15日。第3梯次:109年9月15日。第4梯次:109年12月15日。
 交通隊表示,依據「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及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警察機關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事項作業要點」規定,地區駕駛人如要從事駕駛計程車為業者,需先參加執業前測驗,測驗項目包括執業相關法令及執業地之地理環境等2科(題庫下載:內政部警政署計程車駕駛人資訊服務網https://tx2.npa.gov.tw/tms_front/index.html)而測驗及格後(每科測驗成績各應70分以上為及格),得於當日測驗後參加講習,要全程參與講習後始發給合格證書。
 縣警局也特別提醒已領有執業登記證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為有效提供正確辦理年度審驗及換證時間,減少申請人往返奔波,縮短民眾等候時間,自即日起,本年度服務時間統一律定為每週一至週五(0800-1730,不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請於每年出生日期前後1個月內持執業登記證等證件,主動至原發證機關交通隊辦理年度查驗,交通隊不個別通知駕駛人,逾期未辦理者依法註銷執業登記。
另外,為杜絕武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延燒,縣警局已配合啟動防疫工作,只要民眾進入交通隊綜合勤務大樓時,於出入口請配合員警執行體溫量測及洗手消毒作為,同時亦請參加測驗民眾務必做好個人防疫措施,包括戴上口罩及洗手消毒等等,以減少群聚活動,降低可能傳染途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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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2-10